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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注意:谨防“年审”“脱审”诈骗

2023-04-10 来源:晋中晚报 记者 武玲芳

  “您好,我们这里是企业公示平台,您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已‘脱审’,需要支付相关费用进行企业公示。”4月6日,平遥县多名电瓶游览车司机接到手机号167XXXX4640(显示归属地为晋中市)的电话和彩信,称司机所办理的营业执照“脱审”,正常年审不需要费用,“脱审”公示需要支付费用,他们是“企业公示平台”,可以处理“脱审”事宜。

  电瓶游览车司机张某接听电话后信以为真。该“企业公示平台”的工作人员要求司机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后,称已处理完毕,并给司机发来截图,显示2021年度报告、2022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6日完成报送。张某点击公众号“微企业公示”链接后微信被扣款198.02元。收款方为山东X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,收款项目为申报费。

  微信钱被转后,张某越想越不对,便给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去电话进行核实求证。经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核查,张某所办个体工商户已于2023年2月自行补报了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。对方所发来的截图为盗用其他商户图片。公众号“微企业公示”涉嫌违规,已无法打开网页。

  在此,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商户: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,各类市场主体(含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)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西网址:sx.gsxt.gov.cn)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年报是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申报,不会收取任何费用,不是年审,也没有“脱审”的说法。但凡索要费用的,均是诈骗。遇到诈骗,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,并通过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举报。

编辑:宋立功